临汾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进行时

临汾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进行时

作者:[王文辉 张成玉]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6 23:24:01]

临汾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进行时
根据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刘予强市长指示要求,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新闻发布会在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会议室召开



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新闻发布会在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会议室召开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临汾市环境保护局张文清副局长详细通报情况


临汾市环境保护局邓明生副局长(新闻发布会主持人)


临汾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郭文杰主任出席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临汾晚报苏亚斌提问到:这次发布红色预警后的响应措施和前几次相比,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秦晋中原网  王文辉  特约通讯员  张成玉  报道)12月16日晚8时,根据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刘予强市长指示要求,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新闻发布会在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会议室召开,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临汾市环境保护局张文清副局长,副局长邓明生(新闻发布会主持人),临汾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郭文杰主任出席了本次新闻发布会,张文清副局长就近期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特别是大家关心的这次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向在临汾的有关媒体做了通报。

    一、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基本情况
    进入冬季采暖期以来,受到不利气象因素影响,全国范围内京津冀等多个区域连续多次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过程。我市受地形、气候因素影响,尤为严重。截至目前,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已经连续十一次启动重污染预警。根据市环境监测站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市气象局会商预测和分析研判结果,初步预计2016年12月15日起至21日,我市市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仍然较差,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按照市政府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严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的通知》(临政发〔2016〕3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12月15日起,继续维持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措施,对临汾市各县(市、区)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燃煤锅炉等实施管控措施,从12月16日,也就是今天下午两点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二、这次一级响应的具体措施
    1、各县(市、区)所辖范围内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全部停工,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工,所有渣土运输全部停运;建筑工地裸露土堆、各类渣堆全部实施绿网覆盖;土路和扬尘污染严重路段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涉及重大民生的工程须经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作业;
    2、不承担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茶浴炉一律停运;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除担负集中供热任务的燃煤锅炉外,所有燃煤锅炉、营业性炉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市区未实施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全部使用配送的洁净焦,禁止继续使用散煤;
    3、所有采石、采砂、沥青搅拌、石材加工等行业全部停产;至2017年3月31日,水泥企业一律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企业除外);
    4、全市所有区域,特别是高铁、高速沿线,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秸秆、垃圾、树叶、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禁止市区露天明火烧烤和沥青融化作业;禁止市区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物等生物质的违规露天燃烧。对违反规定的,公安部门将采取强制性措施,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5、对全市油品质量不达标、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加油站一律关停治理;对全市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排放情况、所有汽修行业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及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整改;
    6、交警支队负责对临汾市区从12月16日下午两点开始,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对大中型货车实行严管严控,任何大中型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黄标车禁行和老旧车限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7、市交通局负责安排红色预警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市区主干线路早晚各增加60分钟,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
    8、市经信委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要求除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必需的供热、发电等企业和食品加工等企业外,其余所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全部停产。必须连续生产和涉及危爆的企业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发电企业除满足基本民生必须的供热用电负荷外,其余燃煤锅炉、发电机组全部停产;
    9、坚决禁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党员干部要起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处理,造成人民群众身体和财产损失的,公安部门将对当事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强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市环保局每4小时向市指挥部通报1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同时,负责对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限排名单的企业进行24小时驻厂监察,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市气象局每6小时提供未来1天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和未来3天天气预报。
    11、市公安局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
    12、市食药监局对市区内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以及燃煤茶炉、大灶临时强制性停业;
    13、市教育局通知各类学校采取防护措施,停止户外活动;
    14、市卫计委督导预警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15、临汾供电分公司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限电、断电;
    16、市煤炭工业局负责储备调配优质煤炭资源;
    17、市委宣传部,临汾电视台、《临汾日报》,各县(市、区)宣传部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

    三、近期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将之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11月以来,全市上下积极应对,强力治“霾”,通过一系列超常规措施,有效消减了污染峰值,降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
    一是党政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全程指导。11月18日我市启动第一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市委岳普煜书记就带领环保、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市多家重污染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并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11月30日下午,刘予强市长专程赴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调研,赴襄汾县现场检查应急响应措施。
    市委市政府组成了由七名市委常委带队的督察组,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安排四名副市长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市多次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全市电视电话会等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全市应对重污染天气措施。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等等。
    二是全力加大投入。市政府投资3.1亿元,实施了市区9个城中村集中供热、42000户洁净焦替代;投资2.6亿元,先后购置了快充式纯电动公交车223辆,配套建设了7个公交充电站,安装了64个充电桩,此项工作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投资4218万元,规划建设183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投放5055辆公共自行车。
    三是加强会商研判。市环保和气象部门重点关注周边城市及京津冀地区重污染天气和气象信息,加强对本地区未来一段时间环境质量变化的预判能力,在不利气象条件出现之前,提前预报,并根据预警预报结果,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从十一次预警过程中的实际监测情况看,预警与实际监测结果基本相符。
    四是加强宣传动员。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宣传工作的通知》和《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宣传工作方案》;印制了《致广大市民朋友的公开信》和《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知识手册》,在市区广为发放。市电视台、临汾日报开辟宣传专栏,运用消息、通讯、评论、系列报道、专题、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方位、高密度宣传市委、市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部署及具体要求,全力做好11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在新闻媒体的发布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利用市区各街道、商场LED电子屏,播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卫生防护知识等相关内容,全力扩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宣传工作的受众面。利用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有效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最新工作进展,积极引导网络舆论。
    五是市县部门联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保证了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经信部门要求相关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公安交警部门设置执勤点,巡逻小组,加大警力劝阻控制货车、黄标车、渣土车进入市区;住建部门对在建施工工地下达停工通知,派专人监控,并排查烧烤摊点和经营门店;交通、公路部门对沿途路面及绿化带进行人工清理,加大清扫频次;公交公司增加班车,延长运行时间;食药监部门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及燃煤茶炉、大灶等经营单位下发《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教育部门对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全部停止户外活动。全市17个县(市、区)、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均按照要求立即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并上报每日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临汾市环境保护局张文清副局长最后讲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支持,离不开媒体朋友的大力关心帮助。衷心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把工作搞得更好!
   
    相关链接:   
    强化预测预报  强化区域联动  强化部门联动
 
    临汾日报张浩提问到:请发言人介绍一下我市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原因,以及这些应急响应措施的效果如何。
    发言人:实事求是的讲,近期我市空气环境质量跟往年同期相比,有所恶化,重污染现象比较严重。一是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早。去年,我市是在11月28日出现的重污染天气,今年11月4日就出现,比去年整整提前了24天。二是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长。整个11月份就有23天严重的污染天气。三是污染程度严重。11月当月,全省11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我市排最后,指数高达15.86。
    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也有主观因素。客观上,一是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我市呈盆地地形,一年静风率达到48%,空气污染物容易集聚。二是冬季燃煤量增加。虽然今年市区配送洁净焦,但周边村和广大农村冬季采暖仍然采用传统的燃煤方式,煤烟型污染压力很大。三是污染排放总量大。一方面,我国北方地区整体排放量过高,已远超环境容量;另一方面我市本身是以煤、焦、铁为主导产业的资源经济大市,工业污染源排放总量大,产业结构偏重的现状,短期内还难以改变。主观上,尽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个别单位在狠抓落实上确实还有一定差距。
    至于说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效果,监测数据表明,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后,虽然总体上空气质量指数还很高,但“爆表”的次数和时长确实比预计要少,这说明,我们的努力起到了降低污染浓度峰值和污染影响的作用。至于今天发布预警、启动应急,两三天后雾霾就远离我们,这是不可能的。但我们不能因为这样就坐等刮大风、下大雪,一旦发生了这样的污染天气,我们还是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相应的措施。
    临汾晚报苏亚斌提问到:这次发布红色预警后的响应措施和前几次相比,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发言人:大家可能也从新闻里看到了,这次是全国23个城市同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我想,这就是第一个不同:范围大。第二,准备更充分。细心的同志可能注意到了,我们这次用的是“继续发布红色预警”的措辞,也就是说,上一次的红色预警并没有解除,这几天我市一直处于“枕戈待旦”这么一个状态,在经过科学会商研判后,随时可以启动响应措施。第三,组织更周密、措施更强硬。比如说,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基础上,再减少30%公务用车;通过多种渠道,更加及时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推行“随手拍”,采取公开承诺、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群众监督,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秦晋中原网》、《山西画报》王文辉提问:下一步,临汾市还将在重污染天气应对上做哪些工作?
    发言人: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今冬明春我市仍然处于雾霾天气易发、频发这么一个态势。市委、市政府要求,要更加科学稳妥、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将采取三个强化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一是强化预测预报,及时分析研判气象及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先告知;二是强化区域联动。围绕主城区,实施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临汾开发区四位一体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包括霍州市、曲沃县、侯马市、翼城县等平川县市区一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临汾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