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煜:建设法治临汾 决胜全面小康

岳普煜:建设法治临汾 决胜全面小康

作者:[岳普煜]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6 22:45:5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国改革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步伐。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临汾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对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法治宣传,创新社会治理,法治临汾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要看到,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叠加的特殊历史阶段,全面推进法治临汾建设,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比以往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加快推进法治临汾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切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在临汾坚持好、实践好、发展好,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法治临汾建设的关键环节,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构建高效统一的“大城管”格局,实现精细化、标准化、网格化管理。要大力推行“13710”工作法,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和落实力。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和舆论监督。要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要严肃追究责任。
 
    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公正是实现和维护法治秩序的有效途径,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根基。各级司法机关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秉持公正,公道办案,“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办铁案、办公道案、办群众满意的案。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全省第二批改革试点市,要统筹推进司法机关各项改革,法检“两院”要切实履行改革主体责任,积极有序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律师制度等方面改革。要把司法公正作为生命线,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任何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插手或干预司法个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彰显人民司法对广大群众的人文关怀。
 
    践行法治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社会治理不能仅仅靠行政手段,必须在法治框架下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和制度化。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和基础,要紧密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以法治为规范和引领,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为着力点,全面实施社会治理创新。要全面推行“3456”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调解平台”,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四大调解组织”,实现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政调对接、访调对接“五大对接”,完善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置、司法确认“六项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整合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全面推广三级中心、一格、一网的“311”工作机制;在民爆物品管理中探索实施“宣、包、管、打、堵、查、奖、罚”八字工作法;在群防群治体系建设上探索实施“互联网+”工作模式;在矿区流动人口管理上探索网格化推进、居民化待遇、动态化管控,数字一卡通服务管理的“三化一卡”工作法;在平安铁路建设上探索“线格化”区域联防管理模式。要积极推进法治信访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问题,把涉法涉诉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着力破解“信访不信法”的问题。要深入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行业法治创建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继续推进“一村(社区)一个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在基层扎根。
 
    深化法治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明,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在“六五”普法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宣传。要挖掘临汾传统文化优势,继承和弘扬平阳优秀法治文化精髓,大力推广“翼城经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依托侯马彭真故居、洪洞华夏司法博物馆、霍州署衙等,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借助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和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平台,探索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为全民普法树立标杆,提供示范。要抓住青少年在校学习的“关键时期”,把法治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当中,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要抓住基层党员干部这一“关键基础”,加强对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的法治培训,使之成为基层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践行者,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和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要将法治建设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当中,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法治建设工作考评体系和考核标准,探索建立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考虑临汾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各级政法委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法治环境上,不断提高政法委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效衔接和协调运转,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活动当中,切实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强大合力。
    全面推进法治临汾建设,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奋力谱写法治临汾建设新篇章,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转自画报临汾 作者系临汾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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