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临汾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作者:[王文辉]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3 13:52:02]














    (秦晋中原网  王文辉  报道)11月1日下午,由临汾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临汾市农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临汾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召开,从会上获悉2017年—2019年12月底,临汾市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到2021年底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探索建立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提出的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并持续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临汾市已经起草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将于近期召开启动会议,全面部署改革工作。
    据临汾市农业委员会主任王晓民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更有利于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可见,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可以有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意义重大,而且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步骤和工作任务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行科学确认;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最后要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根据中央、省委要求,结合临汾市实际,确定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大盘子,采取试点先行、由点及面、规范操作方式稳步推进。
    总体要求是,2017年—2019年12月底,全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到2021年底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探索建立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体为:
    (一)省级试点工作任务
    翼城县城内村是2016年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2017年底前要完成改革任务,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尧都区是2017年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要在所有行政村全面启动试点工作,于2018年10月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二)市级试点安排及工作任务
    山西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安泽、永和、汾西3个试点县的46个村,作为今年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要全面启动改革工作,2018年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三)县级试点安排及工作任务
    侯马、曲沃、翼城、襄汾、洪洞、霍州、古县、浮山、吉县、乡宁、蒲县、大宁、隰县等13个县市,2017年要分别至少选择3-5个村作为县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启动改革工作,2018年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全市17个县(市、区)2017年要全面启动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其中2018年完成40%的村,2019年完成60%的村。确保至2019年底全市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任务。2020年底,全市50%的村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21年底,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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