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中小学招生最新方案 | 市区19所学校片区,7月19日至28日招生!

尧都区中小学招生最新方案 | 市区19所学校片区,7月19日至28日招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5 22:59:30]
尧都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各区直学校、乡镇联校、区民办学校:
        为深入推进依法办学,全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有效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6号)和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2016〕40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全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 “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
2、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校要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容量原则,小学和初中学校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以钱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子女及港、澳、台胞子女的入学问题。
 
三、招生服务区划
19所区直中小学片区
1、解放路小学:
北至孙膑庙、环城中路、梨园堂至万里大酒店以南;
东至平阳北街、平阳中街;
西至鼓楼北大街以东;
南至鼓楼东大街以北。
 
2、南街小学:
北至鼓楼东大街以南;
南至五一西路以北;
西至鼓楼南大街以东;
东至平阳南街以西。
 
3、东关小学:
北至解放东路,
南至东大街(含街南东关老户村民),
西至平阳中街,
东至南同蒲铁路以西。
 
4、实验小学:
北至信合路以南,
南接南外环,
西至秦蜀路以东,
东至平阳南街以西。
 
5、解放二校:
北至坂下路以南,
南至孙膑庙、万里大酒店以北,
西至鼓楼北街,
东至平阳北街、中行巷以西(不含滨河小区、向阳小区、中行小区、左岸空间及部分民房)。
 
6、解放路学校:
北至华康路(含莱茵半岛、城春碧水湾),
南至华州路、临钢厂区,
东至击壤街、云鹏制药西墙至九州堡村西界至冶金小区、东关新村村界,
西至康庄南北路、二中路至华州路、临钢路(旧货市场)。
 
7、五一路学校:
北至贡院西街(原马尾巷)以南,
南至金都花园(迎宾路)以北,
西至滨河路以东,
东至秦蜀路以西。
 
8、临钢小学:
一校区
北至石油公司南墙、华州路以南,
南至临钢厂区以北,
东至临钢路(旧货市场)以西,
西至南同蒲铁路以东;
二校区——临钢二生活区大院。
 
9、乡贤街小学:
北至东关街以南,
南至五一东路以北,
东至南同蒲铁路以西,
西至平阳南街以东。
 
10、育英小学:
北至环城北路以南,
南至向阳路以北,
西至建设路(不含街面西户),
东至平阳北街以西。
 
11、五一东路小学:
北至五一东路,
南接南外环,
西至平阳南街,
东至南同蒲铁路。
 
12、育红小学:
北至华康路,
南至解放东路,
东至二中路、康庄南北路,
西至南同蒲铁路以东(不含汾东宿舍十栋楼、三角楼)。
 
13、解放东路小学:
北至车站街,
南至解放东路,
西至平阳北街,
东至南同蒲铁路以西。
 
14、三元小学:
北至解放东路,
南至石油公司南墙(含紫金花苑、建筑公司48号院),
东至华州路,
西至南同蒲铁路。
 
15、八一小学:
北至华康路(北外环),
南至临浮路,
东至108国道,
西至枣林街。
 
16、西关小学:
北至君临苑、橄榄苑、滨江明珠、滨河湾、裕警花苑,
南至西关南园南沿,
西至滨河路,
东至西城墙。
 
17、十五局小学:
北至临钢厂区以南,
南至临贺路,
东至108国道,
西至南同蒲铁路以东。
 
18、临纺小学:
北至华康路(北外环),
南至临浮路,
东至枣林街,
西至击壤街、云鹏制药西墙至九州堡村西界。
 
19、冶建小学:
北至临钢厂区以南,
南至冶建生活区南墙,
东至108国道,
西至临钢厂区以东。
 
四、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和办法
1、尧都区户籍学生
(1)小学: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尧都区户籍(办理户籍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前)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登记、报名。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入学年龄可放宽至7周岁,到所在服务区随班就读。(各学校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和已注册小学生学籍学生)。
(2)初中:具有尧都区户籍且取得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学籍证明(学籍卡)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初中登记、报名。
2、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按照有关规定,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就读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户籍证明;二是户口所在服务区、中心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的证明;三是进城务工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四是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符合国家规定的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五是公安部门出具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等。同时符合上述五个条件的学生,如务工地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享受与居民地子女同样的待遇。如务工地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到相对就近并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学。
(二)公办学校服务区学生确认
1、尧都区城区学校服务区学生确认
(1)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者,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住址划片入学。
(2)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3)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4)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服务区常住的,按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址划片入学。
(5)城区无房户子女,按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原则上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一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
(6)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全国统一学籍《学生基本信息表》,按实际住址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学校划片入学。
2、农村各乡镇起始年级学生入学工作,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由联校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好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调查摸清进城务工人员留守儿童的情况,保证不让一名留守儿童失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指导下进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择性考试,或采取其他变相考试的办法招收新生。
(四)日程安排
 (1)7月18日前张贴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时间、服务区划、招生办法、咨询电话。
(2)7月19日—28日学校登记报名、核查报名证件、入户调查落实、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3)7月29日各学校张榜公布属本校招生范围的新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所在学校组织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7月3031日各学校向录取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5)8月1日20日处理遗留问题。    (转自临汾资讯)
尧都区中小学招生最新方案 | 市区19所学校片区,7月19日至28日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