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汾市及相关县市主城区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知
关于对临汾市及相关县市主城区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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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5 22:53:34]
依据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临气指发﹝2016﹞62号),原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的临汾市主城区及尧都区、襄汾县、洪洞县、霍州市主城区于12月5日12时解除限行措施。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2月5日
关于对临汾市及相关县市主城区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