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启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时代

山西开启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时代

作者:[要维维]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3 22:30:47]
导读
为把土地证、房产证等百姓眼里值钱的家产统一登记到一个证簿之上,2016年山西在全省范围开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因涉及千家万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不动产统一登记,表面看是原先群众手里多个证簿缩减成一个,其实背后是更好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全国之举。
 
小窗口里的家庭大事
12月9日上午8:50,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离正式办公还有10分钟,大厅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前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为了维护秩序,中心特别设置了排队围栏,曲曲折折的队伍里有不少人仰起头向前张望,心里估摸着自己办事需要花费的时间。
 
前厅加后台,是目前太原不动产统一登记办工模式。一层大厅的几十个窗口进行业务受理,二楼工作区域大量的工作人员流水作业,只为把每一本不动产证书早一刻交到群众手中。“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加后台一共有200多人的队伍在工作。”太原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太原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9月30日才启动,群众需求量大,目前每天满负荷工作也只敢放出各类业务号340个。其中,包括权籍调查号130个,换证补证等转移业务号120个,转移业务绿色通道号20个,抵押、注销抵押号70个。“来之前就听说会排队,所以早上8点就过来了,看这样子今天事肯定能办。”排队的市民武徐强这样说。
 
来自义井的郭女士今年68岁,听工作人员说有老年人、孕妇绿色通道,她高兴得像个孩子,一连说了几个好,就从队伍里撤了出来。
 
自家的房子卖了50多万,郭女士说她是来办理过户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个好事,尤其是对于城中村的老百姓,有房子、有宅基地,写到一个本本上想贷个款额度也高。”郭女士说。“每个办事人员来了。我们都问得很仔细,因为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房子就是全家最值钱的不动产。”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日日守着的小窗口里,办的都是关乎每个家庭的财产大事,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急躁。
 
一证背后的大整合
今年5月18日,山西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在侯马颁出,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山西落地。
 
其实,在这之前,山西就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发证之前的职责机构大整合。“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冯智告诉记者,作为社会经济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全国各地的推行大致经历了制度建设、机构整合、信息采集、平台搭建、具体实施等阶段,总体原则是为民、便民、利民。
 
2016年以前,全国大多数省(区)市对不动产都采取分散管理的办法,根本谈不上“便民”。打破行政壁垒,整合职能,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既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开展的关键,也是难点。
 
冯智表示,2016年以前,我省涉及不动产登记的部门包括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职能交叉导致办证繁琐,甚至可能发生漏登或重复登记。在不动产机构整合中,我省明确由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履行不动产登记职责,由隶属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并在省内设立了11个市级、99个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2015年12月,山西全省各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全面完成。
 
大搞机构整合并不是“徒劳”。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许大纯多次明确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义,一是在于打破行政壁垒,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百姓;二是为有效避免或减少相关不动产之间的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权利互相冲突等问题,有效保护权利人的财产权益,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从长远来看,对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所带来的便利,集中表现在一个“大红本”上,其意义则是提供了一种更有效的社会经济管理方式,以及对全社会依法享有物权的尊重。
 
山西的不动产登记确立了两证合一、一“本”管理的方式
截至今年10月1日,全省11市全部实现发放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至此,山西迈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时代。
 
如今,我省百姓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统一证书,除标注证书编号、发证单位、日期等信息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项:产权类型。产权类型具体可细化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无论是哪一种权利,在不动产权证书上都必须“明确登记”。
 
在明确物权的基础上,山西的不动产登记确立了两证合一、一“本”管理的方式。
 
在太原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办证窗口,记者看到某企业负责人马先生申领的“大红本”上,标注了该不动产权利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还写有一串“不动产单元号”。这表明过去居民或企业主领到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本证书,如今变成了一本,房地分开管理的历史就此结束,大大加强了物权的“身份特点”:一个编码就能对土地和房屋进行“身份识别”,相当于用身份证号识别居民的各种信息,更加便于管理。
 
从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到不动产权利主体、类型、内容,再到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各类相关事项,“大红本”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房产证”。而从房屋产权到不动产权,变化看似仅有两个字,实际上从登记“房主”,到登记“房产所有权人”,却是在依法保障百姓享有物权的基础上迈出了一大步。    (转自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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